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软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湖北科技强省建设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等组织开展研究,着力提高科技决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为全省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1年省科技创新人才及服务专项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重大项目
聚焦湖北科技强省“四梁八柱”重大支撑性建设任务开展研究,安排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湖北实验室建设、湖北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湖北省市县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六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若干个项目,共20个项目。由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照研究方向,组织省内符合条件的优势科研单位、科研团队或科技人员开展研究(可同单位组织,也可跨单位组织),专题四中2个项目单独申报。专题和项目名称均不可调整,但可以在专题下自由增加1-2个项目,各项目之间需保持体系完整、相对独立、观点协调。实行定额资助,每个专题安排20-30万元。
(二)重点项目
围绕科技强省建设“人才是核心,平台是基础,转化是关键,改革是动力”工作部署和决策需求开展研究,拟安排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调查等五个方向,每个方向设置若干个项目,共31个项目。由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组织团队开展研究(可同单位组织,也可跨单位组织)。项目名称不可调整但可以增加副标题。实行定额资助,每项安排5-10万元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湖北省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专题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下设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专题负责人和下设各项目负责人须从事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管理或研究工作;每个专题的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人员比率不低于40%。
3.同一法人单位当年最多可申报2项省软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4.专题负责人和下设各项目负责人无到期未结题省软科学研究项目,2020年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每位专题负责人当年只可申报1项省软科学研究项目。 5.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2年9月30日。
6.专题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其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湖北省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其他同等职务、职称,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团队成员人数5-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人员比率不低于40%。
3.专题负责人和下设各项目负责人无到期未结题省软科学研究项目,2020年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每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只可申报1项省软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2年3月31日。
5.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其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三、研究要求
(一)重大项目
1.项目实施期为1年,立项后每6个月左右向省科技厅提交一份专题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左右);项目实施期结束后,提交总体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综合决策咨询报告(8000字左右)、各专题单项研究报告(每个专题不少于5万字)。
2.项目实施期内,根据项目研究需求,接受省科技厅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
3.项目实施期内,至少有3份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科技厅采用。
4.项目完成后,将项目研究成果形成不少于10万字专著公开出版。
(二)重点项目
1.项目实施期为6个月,立项后3个月内,向省科技厅提交中期咨询报告(5000字左右);项目实施期结束后,提交总体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综合决策咨询报告(8000字左右)。
2.项目实施期内,根据项目研究需求,接受省科技厅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
3.项目实施期内,至少有1份决策咨询报告被省科技厅采用。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申报单位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 jhsb.hbstd.gov.c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要承诺并签章)、申报书(封面盖章)、信用信息报告(项目申报和参与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模块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请提交前15日内)等材料。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8:30,学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2.项目推荐。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遴选审查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导出推荐项目汇总清单后,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以彩色扫描件上传。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17:00。 五、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冯星星 .受理处室027-87135885 2省信息院评估中心: .技术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027-87265789、027-87265608
科研处
2021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