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清理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申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2年5月7日至11日为2012届毕业生清理补考时间,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通知本院相关学生按时返校参加清理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于2011年4月20日前从教务系统中清理出须参加毕业前清理补考的学生名单、人数及课程名称,并将统计数据纸质版(标注时间、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处考务科。(各学院需认真对学生不及格课程再进行一次筛查)
2.所有的公共课程(如思政课、计算机文化基础等)和专业课程(包括考试、考查)的清理补考工作统一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3.关于清考试卷:原有的考试类(公共课、专业课)清考试卷由教务处在原有的A、B、C三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试卷(专业课由学院提交);原有的考查类(公共课、专业课)清考试卷由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根据原有的期末考查的形式和试卷难易程度出卷一套(包括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原有考查课没有出试卷(比如写报告、小论文等),需要任课教师写出题目和评分标准。学院领导审查签字后,一并交教务处考务科。
4.参加清理补考的学生必须办理清考证。清考证在学院办理。办理清考证时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身份,防止冒名顶替现象发生。清考证需贴学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学院骑缝章,注明课程名称和门数(门数必须大写)。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负责回收全部清考证。清理补考前由各学院上报一份完整的、有领导签字盖章的办理了清考证的学生名单交教务处。
5.清理补考时学生须带清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请各学院负责对本院清理补考学生进行一次考风考纪教育。
教务处
2012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