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各年级素质导师:
根据我校关于学生课程考核不及格给予重修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重修事宜做如下通知:
1、期末考核未通过的在校学生,不论年级、专业均可申请重修。
《入学教育》、《成功内省》、《思想品德素质》未获得基础学分者,不能重修。
2、重修课程原则上不再单独开班,重修者可随本专业下一级的学生一起修读。跨专业修读者,原课程学时数≤现选课学时数的可以重修,原课程学时数>现选课学时数的不能申请重修。【课程的学时数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
3、申请重修的课程安排与学生本学期的课程安排完全冲突的,该门课程不能申请重修。
l 本学期办理重修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4:00,逾期则不接受重修申请表。重修卡办理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补办。
l 学生申报重修以个人填写书面重修申请交至各班素导进行初审,重修申请表使用附表1。
l 各班级素质导师根据本学期所开设课程,对学生的重修申请进行审核。1415.2学期所开课程详见附表2。
l 审查无误后,素导将空白重修卡发给学生填写相关信息,并贴上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
l 学生持重修申请表和填写完整的重修卡,至信工314办公室。
4、重修卡办理完毕后,重修学生持重修卡至对应班级进行重修。从第二周开始重修学生必须凭学院盖章后的重修卡,根据重修课程向任课教师报到。
5、重修完毕后,在学期末学生凭重修卡参加考试,在考试结束后交给任课教师或(监考教师)作为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的记载和认定。
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