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我校响应团中央的号召,紧紧围绕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四维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示范性群体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弘扬奋斗精神,矢志成功成材,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五四”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红旗团委”、“先进团委”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团的工作全面活跃,成效显著。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班子建设好、队伍建设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校团委根据2018年度各学院团委工作考核成绩直接评选。
2、“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带领全体团员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较好,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与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表现突出;
(4)带领全体团员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学风端正,考试成绩通过率位居本院前列;
(5)带领全体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团的组织生活健全,积极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并在全院评比中排名前列;
(6)团支部工作开展富有创新意识,积极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团员管理严格,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积极主动;
(7)团支部组织建设好,团干部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工作有计划、有成效,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付的任务;
(8)院团委根据2018年度各团支部工作考核成绩排名,排在前3%-7%的确定为“先进团支部”。
3、“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红旗团支部”具备“先进团支部所有申报条件;
(2)院团委根据2018年度各团支部工作考核成绩排名,排在前2%的确定为“红旗团支部”。
4、“卓越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上进,热爱社团的工作,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所管理的社团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人员配备得力,明确职责,团结协作,分工合作,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在学生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
(3)认真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开展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积极配合学校社团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在学生社团取得重大成绩;
(4)品德优良,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评定时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
5、武昌理工学院2019年“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3)理想信念坚定、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先争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取得过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青年教职工。
6、“优秀共青团干”评选条件:
(1)政治方向坚定,作风正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课考试原则上无重修(补考),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
(3)积极组织参加校、院、班的各种有益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4)在团的各类组织中任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工作中有思想,能结合本职工作大胆开拓,敢于创新,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得到团组织肯定和团员认可;
(5)工作热情、主动,踏实认真,熟悉团的知识和业务,工作有成效,并被素质导师和同学们所认可;
(6)带头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行政、团内纪律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关系好。
7、“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于“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实践活动中;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平均达到70分以上;
(3)积极参加校、院(系)、团支部的各种有益活动;
(4)积极参与班团的组织建设,为同学服务意识强;
(5)团员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行政、团内纪律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关系融洽。
8、“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者注册成员,能发挥青年的积极作用;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活动过程善始善终,工作勤奋扎实,能够创造性地完成活动任务,并取得明显的业绩,获得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
(4)体现出青年学生良好形象,在各方面产生比较明显的积极影响。
9、“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青年志愿者”各项条件,志愿者工作特别突出;
(1)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发挥核心骨干的作用,能独当一面、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在志愿者中起表率作用,有较高威信。
二、名额分配
1、红旗团委(2个)
2、先进团委(3个)
3、“卓越社团干部”(专业社团5人,非专业社团5人)
4、武昌理工学院“五四青年奖章”(2019)(青年教师10人,学生10人)
5、其它奖项
奖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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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院
|
信
工
|
城
建
|
文
外
|
艺
术
|
影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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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科
|
护
理
|
校级学生组织
|
合计
|
红旗团支部
(支部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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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1
|
1
|
1
|
1
|
1
|
1
|
0
|
10个
|
先进团支部
(支部数的5%)
|
5
|
5
|
3
|
2
|
3
|
2
|
1
|
2
|
0
|
23个
|
优秀团干
(团干数的10%)
|
40
|
37
|
24
|
19
|
25
|
18
|
7
|
17
|
73
|
260名
|
优秀团员
(团员数的5%)
|
157
|
157
|
74
|
65
|
71
|
54
|
18
|
52
|
145
|
793名
|
优秀志愿者标兵
|
5
|
5
|
2
|
2
|
2
|
1
|
1
|
1
|
1
|
20名
|
优秀志愿者
|
22
|
22
|
10
|
9
|
10
|
8
|
3
|
7
|
25
|
1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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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好本次评优表彰工作,发掘、培养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使广大团干、团员学有方向,赶有目标;
2、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推荐名额和有关要求充分酝酿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
3、推荐评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扬民主、务实求真的精神,注重实绩,严格考核,确保表彰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宁缺勿滥;
4、各学院团委、团支部推荐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5、各学院团委需在4月22日前全部评选完毕,并将名单(电子稿)交至校团委,纸质档打印后由学院党总支常务副书记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交至校团委。
共青团武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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