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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1-04-11 阅读:

各学院:

按照校长办公会的精神,2019—2020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以《成功导航》的相关规定为基本依据,具体事项和奖励办法如下:

 

一、荣誉称号及奖金设置

1、校长奖。“校长奖”是学校设置的最高荣誉,奖励在校期间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或有特别突出事迹的学生及团队。获得“校长奖”的个人或团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

3、优秀班集体。按照同类别、同年级、同层次(本、专科)排名在前2.5%的班级确定为“校级优秀班集体”,奖励班费8000元。按照同类别、同年级、同层次(本、专科)排名在前2.5%-5%的班级确定为“院级优秀班集体”,各奖励班费3000元。

4、优秀学生社团。对工作富有成效、活动富有特色、管理规范的学生社团授予“优秀学生社团”称号。根据积分排名,排名第1的为“一级社团”,专业社团和非专业社团积分排名,分别评定二、三、四、五级社团。其中,第2名为“二级社团”,3-4名为“三级社团”,5-9名为“四级社团”,10-15名为“五级社团”。对1-4级社团授予优秀学生社团,给予“一级社团”奖励10000元活动经费,“二级社团”奖励5000元活动经费,“三级社团”奖励3000元活动经费级社团”各奖励1000元活动经费。

5、优秀学生。成绩优异、表现优秀的高素质学生授予“优秀学生”称号,分为“优秀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三个层次。其中“优秀学生标兵”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校级优秀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2000元。未解除处分、体质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参评。

6、优秀学生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开拓创新,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优秀学生干部分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两个层次。对授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给予奖学金3000元/人,颁发荣誉证书、盖校章,对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和各主管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体质测试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参评

二、评选比例

1、校长奖。“校长奖”每年评选一次,严格按条件评选,宁缺毋滥。

2“校级优秀班集体”按学生班级总数的2.5%评比,全校共10“院级优秀班集体”按学生班级总数的2.5%评比,全校共10

3“一级社团”1个,专业社团和非专业社团分别评定二、三、四、五级社团,“二级社团”各1个,“三级社团”各2个,“四级社团”各5个,“五级社团”各6个。

4“优秀学生标兵”按在校学生总数的0.1%评比,按比例全校共11名;校级“优秀学生”按在校学生总数的1%评比,按比例全校共118名;“院级优秀学生”按在校学生总数的4%评比,按比例全校共485名。

5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总数的10%下发指标。根据班级、各学生组织民主投票排名前1%当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排名210%当选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按比例校级“优秀学生干部”92人,院、部级“优秀学生干部”862人。

2019—2020学年度“优秀班集体”评选名额一览表    

 

学院

校级优秀班集体

2.5%

院级优秀班集体

2.5%

商院

2

2

智能

2

2

城建

1

1

文外

1

1

艺院

1

1

影传

1

1

护理

1

1

生科

1

1

合计

10

10

 

 

、各学院、组织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奖项     学院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标兵

0.1%

校级

1%

院级

4%

校级

1%

院、部级

2%-10%

商学院

2

23

93

13

120

人工智能学院

3

32

126

19

171

城市建设学院

1

11

43

8

76

文法与外语学院

1

13

50

10

86

艺术设计学院

1

13

52

8

76

影视传媒学院

1

13

54

9

82

护理学院

1

9

35

7

65

生命科学学院

1

3

12

2

22

继续教育学院

 

 

10

 

10

国际教育学院

 

1

10

 

10

校级团组织(含校级社团)

-

-

-

12

96

广播台(影传学院)

-

-

-

1

11

党宣学生组织

-

-

-

3

37

合  计

11

118

485

92

862

五、评选要求及上报时间

  1.今年将体质测试成绩与评优评先挂钩,凡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名额不补。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慎重审核,成立考核小组,制定方案,按照通知精神要求认真组织评优评先工作。

3.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名额和比例、评选程序及奖励严格按照《成功导航》中《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具体规定执行。

4.各学院应认真领悟《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其中的原则、精神,评选活动及时公示结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集中的原则,通过评优评先真正起到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的作用。

5.评优评先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望各院统筹规划,确保在104日之前报送至校团委

 

                                                  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