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先锋作用,院团委决定对在2019-2020学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带领全体团员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团员发展及管理工作较好,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学习与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表现突出;
(4)带领全体团员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学风端正,考试成绩通过率位居本院前列;
(5)带领全体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团的组织生活健全,积极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并在全院评比中排名前列;
(6)团支部工作开展富有创新意识,积极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等,团员管理严格,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积极主动;
(7)团支部组织建设好,团干部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工作有计划、有成效,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付的任务;
(8)院团委根据2019年度各团支部工作考核成绩排名,排在前3%-7%的确定为“先进团支部”。
2.“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红旗团支部”具备“先进团支部所有申报条件;
(2)院团委根据2019年度各团支部工作考核成绩排名,排在前2%的确定为“红旗团支部”。
3.“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政治方向坚定,作风正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课考试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
(3)积极组织参加校、院、班的各种有益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4)在团的各类组织中任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工作中有思想,能结合本职工作大胆开拓,敢于创新,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得到团组织肯定和团员认可;
(5)工作热情、主动,踏实认真,熟悉团的知识和业务,工作有成效,并被素质导师和同学们所认可;
(6)带头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行政、团内纪律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关系好。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于“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实践活动中;
(2)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平均达到70分以上;
(3)积极参加校、院(系)、团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4)积极参与班团的组织建设,为同学服务意识强;
(5)团员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行政、团内纪律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关系融洽。
5.“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志愿汇”或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成员;
(2)积极参加志愿活动,活动过程服从安排、善始善终,获得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无私奉献,体现出青年学生良好形象。
6.“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青年志愿者”各项条件,志愿者工作特别突出;
(2)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发挥核心骨干的作用,能独当一面、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3)积极参与2019年武汉军运会、武汉马拉松和2020年抗“疫”等志愿服务工作。
二、名额分配
1.红旗团支部(2个)
2.先进团支部(6个)
3.优秀团干(41个)
4.优秀团员(168个)
5.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12个)
6.优秀青年志愿者(23个)
三、评选要求:
1.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团委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以政治表现、实际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
2.严格纪律,发扬民主。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集体和个人,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要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全面了解和把关。
3.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各团支部、学生组织需在4月23日下午14:00前将评选结果(电子档)报送至院团委。
共青团人工智能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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