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特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2017-2018学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总共10名,其中本科生9名,专科生1名,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有关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原则、条件等参照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通知》(文件附后)和《武昌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二、推荐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9月20日至9月23日 个人申请
9月25日至9月27日 学院审核推荐(拟推荐)并公示
9月28日至10月8日 监察处核实
10月9日 投票确定名单
10月10日 挂网公示
10月17日 整理材料上报
三、推荐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递交《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2、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评审推荐1-2名国家奖学金预选名单并公示,并公布党委副书记王海涛书记电话81652111、监察处办公室81652022、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室81652358、学院院长、书记等电话号码。
3、9月28日上午10:00时前将获奖学生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以及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400字以内),一并上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董丽老师处。
4、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汇总各学院上报材料后,监察处对材料进行审查及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投票决定学校名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并接受学生投诉。
5、将投诉情况提交监察处核实,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推荐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素质导师对国家、湖北省、学校等相关资助政策进行学习,素质导师对学生做好思想引导、政策解释等工作,谨防简单操作。
2、各学院要借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契机,加强学风教育、爱校教育、感恩教育等,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附:
1、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教育厅文件)
4、材料准备要求
暮途穷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